园 区 概 况
香花桥现代农业园区占地10平方公里,是上海市第一批 4个现代农业园区之一。园区建设由园区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园区建设规划、制定产业导向和各种优惠政策;香花桥农业公司负责园区建设计划的具体实施。
香花桥现代农业园区的《园区建设总体规划》聘请上海交大农学院、上海农科院、华东师范大学的专家教授参与制订,并通过了市级专家评审。规划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突出园区的相容性、带动性作用,规划八大功能区建设,体现其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园区建设坚持以农业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现代农业工程技术、标准化技术为产品与产业开发的手段,体现都市型农业特色,实现产业化结构调整优化和农业多元化功能综合开发,是上海农业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窗口和样板,是优质、绿色农产品生产出口创汇基地,成为具有一定前瞻性的现代农业示范工程。
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已达7000多万元。 通过建设改造,已经达到农田成方、绿化成荫、道路成网、设施配套的格局。保护地栽培的管棚设施初具规模,功能作用正在显现。
园区坚持边建设边招商引资,已有大小19个项目落户园区,总投资1.5亿元人民币,落户项目正在正常运作。
香花桥现代农业园区热诚欢迎中外客商前来考察洽谈,共创辉煌。
园 区 区 位 优 势
自然条件
园区内地势平坦,河网密布,水资源丰富,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气候温和、日照充足、雨水充沛,年均降雨量1056mm,无霜期247天, 平均气温15.5℃, 年均日照1960.7小时,自然条件良好。
土地资源
园区地处青浦城区北部,地势平展,耕地集中,水系分配均匀。土壤以中重质土壤为主, PH值在6.8-7.0之间,有机质含量3-4%,全氮含量0.23%。 全磷含量0.07%, 有效钾含量2.2%。土壤环境符合国家(GB15618-1995)农林生产土壤临界值(Ⅲ)标准。
水资源
园区处于定泖地区, 近10条大小河道穿境而过, 水资源十分丰沛。 同时水质较好,以GB3838-88标准检测, 综合水质达到Ⅲ-Ⅳ类标准, 符合农业灌溉A级绿色食品生产的用水标准,对园区内发展绿色产业极为有利。园区内可开发利用水域面积达20公顷。但目前实际利用不足8%,具很大的潜力。
气候资源
香花桥现代农业园区处于北纬3O°88'-30°97'之间,属亚热带东南季风性气候,水、温、光资源十分充足,全年10℃以上活动积温 490O℃,日平均温度15.7℃,绝对最低温度-7℃,最高温度38℃,全年日照时数 1882小时,太阳总辐射量为113kcai/cm2,全年降水量1180mm。整个园区内无大的气体污染源,大气质量符合国家GB3O95-1996的I级标准。
交通导向
东:同三国道
西:外青松公路贯穿南北
南:苏虹公路
北:离沪宁高速公路2.5km
离虹桥国际机场20km,水、陆、空交通便捷。
适宜的气候条件和生态环境
园 区 基 础 设 施
道路设施:
园区内已建成水泥道路31.1公里,园区一、二、三、四路贯穿园区东西,金阳河路、向阳河路、朝阳河路贯穿园区南北。田间碎石路35公里,道路两侧绿化带成荫。
沟渠设施:
园区内已建成水泥板明沟64.5公里,排灌畅通。
水电设施:
园区内深井水可日供水8000吨。电网纵横,电力充足,可以满足需求。
通讯设施:
电话门次充裕,国际国内通讯便捷。
信息网络设施:
作为农业系统与自然系统、社会系统之间的接口,对于提高农业系统 之间的协调性和发展同步性起到重要作用。本园区将要建立起强大的数据库/网络/信息系统,以克服当前农业分散性造成的农业信息获取与应用上的障碍,重点放在信息采集处理系统以及传输上,同时对本地区用户要大力开拓培植。其次将大力研究推广应用以智能化和多媒体技术为主体的蔬菜栽培、食用菌生产、动物的饲养管理等农业专家系统(AES),以减少农业生产中时空变异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进而大大地提高农业生产过程的定量化、规范化,集成化水平。当前本园区农业专家系统建设要做的工作是通过对国内现有专家系统的二次开发,实现本地化和实用化以及加强对本地区用户的开拓和培养。同时在提高智能化水平的同时及时与虚拟技术结合,建立起比较可靠的形象描述、系统推理和辅助决策的高水平专家系统。
客商投资优惠政策
为了加速香花桥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步伐,园区管理委员会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并不断完善招商引资等有关的优惠政策。在合作方式和年限,使用土地,租用生产设施及现有厂房、仓库的价格,有关税费征收等方面,尽量给予照顾和优惠; 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双优”活动,努力改进工作,主动搞好服务,对证照申办、进口自用设备等,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采取“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办法;重固镇政府、园区管委会还安排专门力量,无偿协助企业注册登记,做好厂房建造等前期准备工作;符合条件的,可协助企业向区农业贷款风险担保基金申请小额贷款。项目落户园区后,区、镇、园区领导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跟踪工作,帮助企业切实解决好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从以下方面给予优惠和帮助。
一、 农业企业农产品出口额超过基地销售总值50%的,经市农委和市外经贸委认定后,给予专项奖励。 年出口10万美圆以上,按当年直接出口创汇新增额的3%给予奖励。对出口50万美圆以上的农业企业可申请进出口自主经营权。
二、 各类工商切投资农业设施和农业装备生产,经市科技兴农重点攻关项目领导小组认定,在前期设计科技攻关费用方面,给予一定资金扶持。
三、 农业产业化项目,金融机构在信贷安排上给予倾斜,财政给予一定的贷款贴息。
四、 对落户市级现代化农业的企业租赁、征用或批租土地价格从优,并为客商提供沟、渠、路、水、电等设施配套(水电安到红线)。园区可提供落户企业30-50kw用电。
五、 根据客商的需求,园区可提供不同档次的连栋管棚,租赁或购买价格从优,客商的土地批租价格从优。
六、 凡居高新技术农业项目由园区为客户向市科委申报,领取"高新技术"认定证书,享受市政府规定的优惠。
七、 对落户园区的客商,园区尽力做好跟踪服务工作,提供办证、工商、税务、登记和营业执照等一条龙服务。
八、 对于客商交纳税收,镇财政实得部分的50%奖励给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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