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洪熙年间,和州南乡有一对青年夫妻,男的好赌,经常深更半夜不归家,女的好色,偷人养汉,结果酿成了谋杀亲夫的焚尸案。
有一天晚上,男的把钱输光了,不到二更天就赶回家来。这时,他的妻子正在家里会野汉子。妻子忽然听到自家丈夫在敲门,本来夫妻俩就不和,经常吵闹,这一下顿时火冒三丈。她把门打开后,伙同野汉子用裤子往丈夫头上一套,并用两只裤脚腿裹住他的嘴,随后又把他拖到床上,用被褥活活地把他捂死了。
当天夜晚,左邻右舍人们听到她家有争吵殴打之声。因为平时小夫妻俩经常吵闹,邻居们也就习以为常,无人过问了。
天刚亮时,那妇人在家忽然大喊救命。左右隔壁人从梦中被惊醒,急忙赶到她家,她指着村后的柴棚说:“我家那小小的柴棚子失火了,我的丈夫在里面睡觉未回来,可能被火烧死了。”
众人一听,连忙赶去救火。只见屋焚灰烬,那妇人的丈夫被烧得焦头烂额,面目辨认不清。众人见她只哭无泪的样子,心生疑惑,就七推八搡把她押到和州知府大堂上,告她是谋杀亲夫,焚尸灭迹的贱人。可是那妇人,口口声声大喊冤枉。
知府大人一看,见其哭,不悲伤,观其脸,成灰色。忙把惊堂木一拍,说:“大胆泼妇,为何谋杀亲夫,从实招来!”
那妇人哭哭啼啼,诉说丈夫晚上同她吵嘴,一时之气,他就卷起被褥跑到自家村后的柴棚去睡。天亮时,那里烟雾腾腾的,跑去一看,柴棚已成一堆灰了,吓得连声呼救,已是人死棚毁了。请求大人查明!
知府大人见双方各持己见,争执不休,但均缺少证据,深思了片刻,命令众人在一块空地上搭起一草棚,堆放些柴草,然后又叫衙役弄来两头猪,一头死的,一头活的,用绳子把这两头猪分别捆绑起来,当众点火烧这草棚子。等草棚屋焚灰烬后,知府大人又命令衙役从灰中扒出两头猪叫众人看一看这两头猪死的是否相同。大家一望,活猪死的时候把嘴张着,并有一嘴灰,那死猪死了嘴闭着,口内没有任何东西。然后,知府大人派遣仵作把死者的尸体弄来验证,撬开嘴一看,口中也是干干净净的。这是什么原因呢?知府大人忙问大众:“死者为何同死猪嘴里同样无灰呢?”众人无法解答。
知府大人说:“活猪初烧时,身虽被捆,但是急得乱咬,乱叫,故嘴里有灰也。”接着又说:“这头死猪同死人一样,都未张开口,道理就是死者静,活者动的理由。”
那妇人一听,未等过堂,就吓得瘫痪在地,供认不讳,当场画押,承认是伙同野汉子共同捂死亲夫后,再弄进柴棚去焚尸灭迹的罪行。
知府大人随即叫捕快把那同案犯捉拿归案,问成死罪。并将两犯打入死牢,秋后开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