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崇明的财政扶持政策(全市最优惠): 上海市地方财政、财税包干分成体制:
区域 |
地方财政分成比例 |
市财政 |
区县财政 |
中心区 |
50% |
50% |
近郊区 |
40% |
60% |
海岛郊县[崇明] |
0 |
100% |
不同区县的财政扶持力度区别很大,崇明最优惠:
海岛郊县(崇明)企业: 返税高达总缴税款的20%。(因为崇明的地方财政分成最高,所以也奖的最多)
二,适合行业及标准带征税率介绍[2016年7月开始实行]:
紧急通知:2016年07月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按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核定征收,带征税率为服务业仅2.02%-3.5%,建筑业仅2.4%,贸易仅1.75%,超优惠!如需了解详情请即联络我们的专业注册招商热线:400-0123-021 崇明招商中心
适合行业及标准带征税率
行业 |
增值税 |
企业所得税[查帐] |
个人所得税 具体核算方式详见说明 |
咨询业 |
小规模纳税人 |
3% |
25% |
个 独 、 合 伙 企 业 应 税 所 得 率 |
约2.02%-3.5% |
广告设计(广告制作发布除外) |
一般纳税人 |
6% |
25% |
现代服务业 |
行业 |
增值税 |
企业所得税[查帐] |
|
贸易 |
小规模纳税人 |
3% |
25% |
约0.45%-1.75% |
一般纳税人 |
17% |
建筑、装潢、安装 |
小规模纳税人 |
3% |
25% |
约1.12%-2.4% |
一般纳税人 |
11% |
2016年7月起,个独、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按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
个独、合伙企业征收方式详情,烦请咨询我们专业的招商热线:400-0123-021 崇明开发区招商。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2、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前款所称收入总额
应税所得率表
行 业 |
应税所得率 |
交通运输业、商业 |
5-20% |
建筑业 |
7-20% |
其他服务业 |
10-30% |
|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率表(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含税级距 |
不含税级距 |
|
|
1 |
不超过15000元的 |
不超过14250元的 |
5 |
0 |
2 |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
超过14520元至27750元的部分 |
10 |
750 |
3 |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
超过27750元至51750元的部分 |
20 |
3750 |
4 |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
超过51750元至79750元的部分 |
30 |
9750 |
5 |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
超过79570元的部分 |
35 |
14750 |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无起征点)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